中文 English
刑事诉讼-婚姻继承-企业法务-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涉外业务代理-广东朗仁律师事务所。
0757-8631 3838
135-9053-3801
  电话: 135-9053-3801 (24小时热线)
  电话: 135-9053-3801 (刑事专席)
累积有 236582 位客户咨询
您将是今天第 635

农村宅基地可否作为遗产继承?

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但是要符合下列条件:
 
继承宅基地首先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继承者必须是农村户口
 
也就是说想要继承宅基地,首先要没有将户口从村集体中转出,如果已经迁出为城市户口,则没有权利继承宅基地的。
 
2、无其他宅基地
 
根据“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一个人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已经有了其他的宅基地,那么要继承的宅基地是要被集体收回的。
 
3、宅基地要有房产证
 
在农村盖房子需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才能进行,这两个证是领取农村房产证的前提。而继承宅基地则要对相关信息进行跟变,所以如果没有房产证还要领取后才能继承。

联系我们

广东朗仁律师事务所

Add : 广东省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28号万达广场A座9楼908室
Mail : langrenlaw@163.com
mob : 135-9053-3801(24小时热线)
Tel : 0757-86313838
Copyright © 广东朗仁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粤ICP备18136110号-1

首页

联系我们

地图导航

成功案例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