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以获利为目的且使用不正当手段,从而注册他人已经存在或已经使用的商标的行为,这种行为就是恶意抢注。而恶意抢注自然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今天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什么是恶意抢注?恶意抢注违法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
关于“恶意抢注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行为。
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恶意抢注商标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可判令侵权人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