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English
刑事诉讼-婚姻继承-企业法务-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涉外业务代理-广东朗仁律师事务所。
0757-8631 3838
135-9053-3801
  电话: 135-9053-3801 (24小时热线)
  电话: 135-9053-3801 (刑事专席)
累积有 236582 位客户咨询
您将是今天第 635

应该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一、原被告身份证明材料
 
1、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等各项相关证据。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或离开居住地满一年的,应提交公安机关、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登报资料等证据。
 
4、证明被告离开居住地满一年的,应提供被告在外工作的劳动合同、租房材料、居住证信息、社保缴纳信息等证据;
 
5、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二、夫妻关系确已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就医记录、法医鉴定、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等。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共同租房的租赁合同、录音录像证明等证据。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1、房屋、商铺等不动产: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银行存款: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存折等;
 
3、股票: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股票资金对帐单等;
 
4、车辆: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等。
 
5、股权: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6、一方有债权债务:应提供借据、转账凭证等。
 
7、夫妻双方财产另有约定: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四、争取子女监护权的证据
 
1、子女户口、出生证明、身份证。
2、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证明: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工作性质、居住情况等。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询问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

联系我们

广东朗仁律师事务所

Add : 广东省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28号万达广场A座9楼908室
Mail : langrenlaw@163.com
mob : 135-9053-3801(24小时热线)
Tel : 0757-86313838
Copyright © 广东朗仁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粤ICP备18136110号-1

首页

联系我们

地图导航

成功案例

微信服务号